2022年8月15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11月28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月饼、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中,依法纠正、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其中,江北一商家因所售茶叶包装空隙率不达标,被责令改正后,仍继续销售,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以2001元罚款。
江北区盛世天成茶叶批发部销售云岭永川秀芽特川(绿茶),批号:2023.04.27,标注净含量200克(100克x2听),标称生产单位为重庆云岭茶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现场抽样并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该规格茶叶销售包装体积(Vn)7603200mm3,初始包装总体积(V0)1917300mm3,包装空隙率达60%,不符合新国标关于茶叶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
6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在销售同款产品(批号:2022.10.09)。经现场抽样并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该规格茶叶包装空隙率达69%,依旧违反了过度包装规定。基于当事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01元。
同样,重庆聚缘川秀茶叶有限公司王牌路店销售移都牌三峡天丛茗茶(生产日期:2023年7月1日,标注净含量108g(12x9g)),经检测,包装空隙率达61%华体会hth注册,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8日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
重庆市大足区德麦盛食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龙尊皇品”月饼,批号:2023年08月20日,标注净含量共2460g,标称生产单位为“成都市新都蜀华食品有限公司”。该款月饼中内含的一包装盒内配有刀叉一副,不符合新国标关于“4.4 混装要求 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要求。
9月18日,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开展检查。经查,该公司在9月7日就已将上述月饼全部下架,检查中也未发现其他涉嫌过度包装商品。
重庆市武陵山珍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湖总店销售“云凤凰”月饼礼盒,批号:2023年08月18日,标注净含量1600g(20*80g),标称生产单位为昆明康云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经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月饼包装为长350mm、宽300mm、高360mm的长方体礼盒,内装月饼20个、每个80g,经测算其包装空隙率达45%,远超过30%的标准;同时,该月饼礼盒内混装销售有“元宝王”品名的普洱茶,生产单位是勐海迈景老树茶厂,生产日期:2018年06月20日。
9月15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后执法人员进行回访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已对违规月饼礼盒进行下架处理。
重庆市空心肚食品有限公司自行生产并对外销售“美好如月(长方手提)”月饼,销售价格为99元/盒。该款月饼使用的包装盒为“嘉禾23双层手提盒-5美好如月54*40”,包装盒价格为24元/套,包装盒成本为月饼销售价格的24%,不符合新国标关于月饼包装成本的规定。
同样,重庆麦缇斯食品厂2023年9月生产的“尊礼”月饼售价200元/盒,而该月饼包装成本即达到45元/个,包装成本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2.5% ,超过新国标中关于月饼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的要求。
9月14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三日内改正。9月18日,该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于9月14日停止生产、销售该月饼。
9月27日,永川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检查时,发现永川区王大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如景怡园 月下好戏”月饼,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9月23日,生产企业:重庆如景食品有限公司,其外包装共有4层。该包装不符合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的要求。
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单)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9日,对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间系数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聚焦。
同时,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同时,月饼、粽子和茶叶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华体会hthapp。茶叶商品总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6倍。